企业信用评价目录格式最后一个问题,信用风险由来已久它随着借贷的产生而发展,所以对企业进行合理而准确的信用评级是相当必要的,公司应按照本办法组织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并确认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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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评价2017-07-29 19:59:47 | #1楼回目录
企业信用评价(目录,格式最后一个问题)
一、企业信用评价的定义: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由独立的、中立的专业机构,受评价对象的委托、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以标准化的评价事项和内容为依据,用规范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对受评对象履行相应经济承诺的行为、能力和可信任程度进行调查、审核和综合评价,并以直观的符号表示其评价结果的行为。
二、企业信用评价的意义及必要性:
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承担的最重要的风险。对企业信用风险的进行评级和度量不仅有利于金融机构有效降低风险,提升自身的发展能力,对国家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由于受到银行业旧体制的影响,国内开始研究信用风险评级和度量方法的时间晚于其他国家。自2000年以来,为数不少的国内科研工作者积极投入信用风险度量研究,并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此可见,对风险进行度量,对企业进行有效的信用评级已经成为现代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职能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信用风险由来已久,它随着借贷的产生而发展。对于一个贷款企业而言,其能否按时归还贷款总是存在着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具体表现为,贷款企业不愿意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还款责任,信用风险一旦形成,银行将会因客户违约而遭受巨大金融损失。因此,银行需要对贷款企业进行严格的信用评级。
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的意义在于,它可以消除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提高银行借贷的管理效率,从而使资本市场的整体效率得以提高。
对于企业而言:有效的信用评级,可以使资信良好和还款能力强的企业取得所需贷款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对于银行而言:其不仅可以拥有适合其风险偏好的标的,取得收益。同时还可以有效的过滤资信较差和还款能力较弱的企业,从而缓释银行违约风险。
所以,对企业进行合理而准确的信用评级是相当必要的。然而,信用评级是否合理,评级结果是否准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级方法的科学性。
三、企业信用评价的程序及等级设定
(一)企业信用评价的程序
1、公司应按照本办法组织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并确认评级结果。根据需要,公司决定是否建立“信用等级评审会"或指定管理部具体负责企业信用评级的管理。
2、担保业务部门负责企业信用等级的初评。担保业务部门要指派项目经理负责收集和初评企业的有关资料,逐个写出全面、详细的评级调查报告,根据企业的行业属性,选择相应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分量表进行计算、评分,填制企业信用等级评审表,然后报同级或上级审批。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日常监控由管理部负责。
3、担保公司评审确定的企业信用等级,属内部资料,应对外严格保密,对以任何形式利用信用评级所造成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4、信用评级必须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企业弄虚作假,骗取信用等级,除撤销其信用等级外,还要采取相应的防范风险措施制裁。如发现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5、担保公司新受理客户时应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对与担保公司保持业务关系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评定,及时调整。
(二)企业信用评价的等级设定
1、信用等级分为三等九级(AAA、AA、A;BBB、BB、B;CCC、CC、C)。经初评获得A级以上信用的企业将被受理。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2、评价指标:企业基本素质、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竞争力和社会信用记录等。
3、颁发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统一的信用等级铜牌。4、核发网站信用电子标识和电子证书。电子标识粘贴在网站首页,点击电子标识后,将显示以信用等级、网站身份信息、客服电话、“用户隐私信息保护”评估为内容的电子证书。
5、申报时间:信用评级工作常年接受企业申报。每年集中在3月份和9月份评审和公布两批。
6、评价流程:企业填写《申请表》→向企业核发《受理通知函》→企业提交《评价申报书》并缴费→征信调查→信用等级评定/评审→公示→向企业颁发铜牌/电子标识→年度复查。
四、企业信用评估的思路和方法:
(一)企业信用评价的基本思路是,从企业信用风险的内涵出发,充分借鉴国内外信用评级机构的核心思想,参考国内外有关信用评级方法,对影响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
(二)企业信用评估的方法:
1、科学制定符合实际的信用评估标准体系。信用评估要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历史分析与前景预测相结合、专家分析与专业评估技术人员分析相结合。而科学合理、符合本地经济特点的评估标准体系是整个评估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评估结论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的前提。所以,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企业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济成分客观上要求设置和建立适合这种多种经济形式的企业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也就成为最重要和最为关键的环节。对现有的评估标准体系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调整和完善修正,使之与信用建设同步发展。
2、健全评级组织,规范评级程序。为规范和健全评级程序,更好地发挥信用评估的作用,不断提高评估质量,公司在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省银监局直接关心和指导下,在各金融机构的支持和配合下,摸索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并经实践经验行之有效的三级四层次的评级组织与程序,即:建立了金融机构(或地区)的初审委、公司专业技术分析评估师的调查分析评估、专家评审小组的审核论证、专家评级委员会鉴证终审,严格规定从企业提出申请委托评估,并签订评估合同书起,到评后跟踪监测的八个环节的评估程序。实践证明,由于有完善的评级组织和规范的评级程序,公司评定的信用等级具有专业性、广泛性和权威性。信用等级的使用价值逐步得以体现,在企业项目的招投标、金融机构贷款授信、资本市场融资或投资及企业形象宣传等领域发挥其日益显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3、科学评估手段,不断提高评估的科技含量。购买或者自行研制开发领先的信用评估软件,完成信用评估的基础工作、统计分析、查询监测、数据整理、信用档案等工作;建设相对独立的信息系统,一方面使信用评级的前期工作基本可以利用快捷高效的高端电子技术完成,提高工作和服务效率;另一方面,承担信用、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宣传、信用动态发布、政策推介等职责。
4、结合实际情况,提高评级可操作性。为使企业信用评级的方法体系更具可操作性,企业信用评级一般遵循简单性、可比性和公开传播性等国际惯例。简单性原则是指不论评价
过程多么复杂,但评价结果可用一个简单易懂的等级标识给出,便于各有关经济主体在与被评企业进行经济往来时清楚地了解其信用状况;可比性原则是指在同一评级体系中,各种类型的企业信用等级的解释与含义基本一致,而不用考虑货币单位、企业类型及地区的不同,从而使同一信用级别的不同企业在风险程度上具有可比性;公开传播性原则是指评级结果和评级方法要通过有关传播媒介在全球市场上公开,以使尽量多的经济主体能获得相同的评级信息。
四、企业信用评价的方法
(一)传统方法
传统度量方法是以定性分析为起点,结合财务报表有关数据进行分析。主要有专家系统和信用评分方法。
1、综合评判法——专家系统
专家系统是一种传统的评级方法。传统的信用评级方法包括以5C法为代表的专家判断法和以5C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综合评价法,包括品德和声望(Character)、资格与能力(Capacity)、资金实力(CapitalorCash)、担保(Collateral)、及经营环境(Condition)。也有些银行将信用分析的内容归纳为“5W”或“5P”。
专家系统评级方法的特点是:银行贷款的决策权是由该机构那些经过长期训练和具有丰富经验的信贷人员所掌控,并由他们做出是否贷款的决定。因此,在信贷决策过程中,信贷人员的专业知识、主观判断以及某些关键要素的权衡均为最重要的决定因素。
专家系统判断法是一种综合评判法,综合评判法就是对多种因素所影响的事物或现象做出总的评价,属于定性分析。从信用评级本身的属性来看,企业信用评级属于一种不确定性的模糊问题,因此,综合评价法的发展趋势是与模糊理论相结合来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从而使评级结果更科学、更准确。
但是专家系统判断法也存在着一些固有缺陷:如不能对因素进行量化分析;判断具有主观臆断性,带有很大不确定性;且判断具有一致性,不能区分哪些是不同类型借款人的重要的共同因素。所以在实践中,专家系统方法应配合其他评级方法一起使用,扬长避短。
2、线性模型分析法——信用评分方法
信用评分模型是传统方法中研究者最多的模型,1968年爱德华﹒爱特曼教授提出了Z计分模型(Z-scoremodel),1977年对模型进行修正和扩展后,提出模型,由于信用评分模型使用方便、易于计算,在度量企业信用风险中使用较为广泛。
Z计分模型如下:
Z=1.2X1+1.4X2+3.3X3+0.6X4+1.0X5
式中,X1为营运资本/总资产比率;X2为留存盈余/总资产比率;X3为利息和税收之前的收益/总资产比率;X4为股权的市场价值/总负债的账面价值比率;X5为销售额/总资产比率。Z值越大,资信就越好,Z值越小,风险就越大。
模型包含七个指标变量:资产收益率、收益稳定性指标、债务偿付能力指标、累计盈利能力指标、流动性指标、资本化程度指标、规模指标。从模型的改进发展来看,模型的分类比Z计分模型分类的准确度高,特别是破产前较长时间的预测准确度相对较高。
3、专家系统和线性模型分析法的比较分析
专家系统和线性模型分析法(Z计分模型和模型)都属于传统的企业信用评级方法,都比较侧重于对信用风险的定性分析,方法比较简单。随着信息经济学兴起,信用风险度量逐步建立起以违约风险为核心的度量体系,而传统的企业信用评级方法缺乏对违约和违约风
险的认识,理论基础薄弱,难以令人信服。
线性模型分析法都依赖财务报表的账面数据,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定量分析,不似专家系统只对信用风险进行定性分析,但是我觉得其定量分析的比较浅显,只是进行简单的线性分析,所以它其实仍偏向于对企业风险的定性评估。其次,线性模型分析法克服了专家系统评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
(二)现代企业信用评级模型比较分析
近几年来,商业银行业务出现多元化趋势,投资银行和信托业务的开展使得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增强且风险的内涵不断扩大,促使银行采用更有效的方法度量和控制信用风险。新一代金融工程专家在风险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创建起了许多以数理模型为基础的信用风险计量方法并应用到这一领域。
1、现代企业信用评级模型总体分析
现代企业信用评级模型以KMV(creditmonitormodel)模型、J.P.摩根的Creditmetrics模型、麦肯锡(McKinsey)公司的CreditPortfolioView模型和瑞士信贷银行(CSFP)的CreditRisk+模型为代表。毫无疑问,这些信用风险管理模型的发展正在对传统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产生革命性的影响,一个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的新模式正在形成。
这些现代风险度量模型各有特点,展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1)建立了以违约风险为核心的信用风险度量体系;(2)大量引入数学方法、统计方法度量信用风险;(3)尽可能多地考虑外部影响因素。
但是,上述模型依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1.多数模型正态分布的假设难以真实反映信用风险的实际分布,实际上,长期债务可以依据其优先偿还顺序、有否担保、有否契约、能否转换等来区别不同的长期债券,因而造成违约的确定的不准确,使模型产生变量不准,需要寻找符合信用风险分布特征的数学模型代替;2.信用等级转移矩阵的数据来源和全面性仍然受到挑战;3.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影响因素未能在计量模型中充分反映;4.现代度量模型需要一个庞大的数据库作为支持。如,KMV模型需要一个较为充分的违约数据库作为支持。
对现代企业信用评级模型进行总体分析之后,我们有必要对单个的模型进行比较分析,众所周知,KMV模型与Creditmetrics模型是目前国际金融界最流行的两个信用风险管理模型。下面,我们就以这两个模型为例,对其进行比较分析。
2、信用监控模型(creditmonitormodel):KMV模型
KMV模型的主要思想是:利用期权定价原理对风险债券和贷款进行评估由股权价值及其波动率推出资产价值及其波动率。它是以EDF(预期违约频率)为研究的核心手段的模型。
KMV模型是对传统信用风险度量的一次革命。首先,KMV模型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上的信息,对所有公开上市的的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的量化分析;其次,这种方法的数据来源于企业在股票市场上的信息,而非企业的历史账面资料,应此,它更能反映企业当前的信用状况,使预测更及时、准确;再次,KMV模型具有很强的理论基矗
但是,该模型也有其固有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模型的使用范围仅限于上市公司,对非上市公司的EDF进行计量的时候往往需要借助会计资料信息或其它指标;2.该模型假设企业的资产价值成正态分布,而在实际上,会有所偏差。
3、在险价值方法:riskmetrics模型和Creditmetrics模型
1994年,J.P.摩根推出了以VaR为基础的风险矩阵(riskmetrics),1997年,又推出了信用风险量化度量和管理模型——信用矩阵(Creditmetrics)。
由于VaR方法能够简单清楚地表示市场风险的大小,又有严谨、系统的概率统计理论作为依托,因而得到了国际金融界的广泛支持和认可。
但是这一方法也存在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现在的市场价值不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因为大多数贷款并不进行交易。第二,我们没有时间序列数据来计算,即现在的市场价值的波动率。对于一些可交易资产的收益采纳一种正态分布的假设之多只是一种粗劣的近似,如果这一近似的方法运用于分析贷款价值的可能的分布就更加粗劣了。
由此,J.P.摩根公司推出了信用矩阵(Creditmetrics),旨在对贷款和私募债券这样的非交易性资产的价值和风险进行计算。
我们既不能观察到贷款的市场价值,也不能贷款价值在所关注的时期内的波动率,但是我们可以利用1.可得到的借款人的信用评级;2.下一年度评级发生概率的变化(评级转移矩阵);3.违约贷款的回收率;4.债券或市场上的信用风险差价和收益率就有可能为任何非交易性贷款或债券计算出一组假象的P和,并随之计算出个别贷款和贷款组合的VaR值。
同时,还应注意贷款的价值并非对称正态分布,信用矩阵有两种VaR的度量方法:基于贷款价值正态分布的度量方法和基于贷款价值实际分布的度量方法。
六、企业信用评级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企业信用评级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信用评级业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二十多年来,我国信用评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同时,由于历史短、发展不规范以及经济体制等多方面的因素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制约了我国评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与国际信用评级业相比较,我国的信用评价业还存在以下待解决的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信用评价方面的法律法规较为分散,目前还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或部门、行业性的法规来保证实行,只是在《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等有所涉及。而在美国除了1933年的《证券法》等确立信用评价业的法律外,在1960年至1980年的20年间又陆续出台了《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等17项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信用管理立法框架体系。
相比较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信用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我国急需建立信用评级法律体系,从各个法律层次,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展开立法工作。其中最主要的是完善基础性法律体系框架,建立强制性推广信用评级结果的法律以及约束信用评级机构,对其评级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的一系列法规。
2.企业征信存在缺陷
目前,我国形成了一个以银行为主体,各征信公司起辅助作用的社会征信体系,该体系无论从制度建设和实际操作中都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企业资信数据基本上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阻碍企业征信业的发展,且征信企业缺乏权威性,导致企业资信调查报告难以真实、准确、完整地描述被调查企业的资信情况。另外,我国征信机构从业人员较少,且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我国征信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从发达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运行和我国市场经济信用状况来看,完善我国征信系统应该制定相关政策使信用数据开放,建立统一的数据检索平台。建议一方面要鼓励信用中介机构注重自身信用数据库建设,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行业数据库,待时机成熟时,可将自建数据库中的部分内容提供给信用中介结构共享,为我国信用行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3.信用评级方法不统一
由于我国的信用评级业务尚未设立统一的机构进行管理,各评级机构之间缺乏横向联系
和交流,其评级原则和方法体系也无统一规定,各机构都有自己的评级体系。在评级方法、评级指标、信用级别设置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随意性很大,使得我国的评级标准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从而导致评级结果比较混乱。如在企业债券评级方面,存在同一债券在两家不同的评级公司评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级别,又如在企业信用评级方面,对信用优等企业,有的设置AAA,AA,A级,有的则设为一级、二级、三级。
4.指标体系设置不科学
我国企业信用评级的结论不完全依赖对其财务状况的分析和判断,同时还结合行业发展、管理者素质等因素的分析,总的来说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评价较全面,但指标设置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只考虑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的近两三年的净利润增长情况。若企业近几年有连续稳定的增长业绩,则计算结果与现实相符,若企业经营结果不稳定,那么计算结果则失去其经济意义。
5.缺乏对评级结果的检验工作
要检验评级标准设置的合理性和评级结果的客观性,必须对不同信用级别企业实际的违约率进行统计分析,跟踪检测有关财务指标的发展趋势。但由于我国企业信用评级时间不长,历史数据积累不够,跟踪检验工作滞后不到位,未能对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变更及时披露。鉴于我国信用评级业存在的以上问题,我国应采取应对措施,积极培育评级市场,利用政府部门对信用评级行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使潜在的市场转化为现实的市场需求。此外,要加快建立信用评级行业协会,强化评级机构的自律意识,从而确保评级机构客观性和独立性,提高评级质量。
(二)企业信用评级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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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规范》出台2017-07-29 20:00:13 | #2楼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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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2017-07-29 20:01:58 | #3楼回目录
济宁市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
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引导企业信守质量信誉,切实维护消费者(用户)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7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监管工作的意见》(国质检质2006464号)和《企业质量信用质量等级划分通则》(GB/T23791-2016),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是指运用规范、统一的评价方法,对工业企业一定生产经营期间遵守国家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能力等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对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
第三条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开,企业自愿、不收费、不搞终身制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评价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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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凡在济宁市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方面要求,正常生产经营三年以上,运用国家企业质量信用管理软件自动生成A等的工业企业均可列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范围。
第二章评价内容及分值划分标准
第五条质量信用等级是反映企业取得消费者(用户)对其产品(服务)质量信任的能力。这种能力由企业在遵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基础上,提供产品(服务)在全寿命周期内满足消费者(用户)的需求或期望来实现。
第六条根据企业质量信用指标反映的不同情况将企
业质量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代表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级信用程度。
济宁市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目前只开展“A”等评价,设置为AAA、AA、A三个等级,“A”越多,表示质量信用程度越高(质量信用风险越低)。
质量信用A等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质量信用风险很小,具有维持高水平质量信用的主观意愿、产品质量和保障能力,在一定时期内无质量信用不良行为记录。
质量信用A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但不限于):
(1)遵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等方面要求。一定时期内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违法、违规记录,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记录,无质量虚假宣传2
行为记录;无违背质量承诺的行为记录。
(2)重视质量信用的管理工作,将提高质量信用水平
纳入其管理理念和目标中,能够通过质量信用的有效管理实现质量信用水平的持续改进。
(3)按照先进的标准提供产品(服务),质量稳定、信誉高,近期无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索赔和退货,一定时期内无质量事故。
(4)重视质量信用保障能力建设,人力、财力、设备
设施等资源充分、技术先进且成熟度高、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能够跟踪、监测产品的质量状况,能够及时解决顾客投诉,具有较强的质量风险控制和应急能力。必要时能够提供产品质量担保。
(5)关注顾客价值,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金融、税
务、商务、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无不良行为记录,顾客满意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第七条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采用千分制评分标准。A等:综合评价得分达到700分以上(含700分);
综合评价分在700—799分为质量信用A级企业;
综合评价分在800—899分(含800分)为质量信用AA级企业;
综合评价分在900分以上(含900分)为质量信用AAA级企业。
第三章评价机构
第八条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
负责管理全市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设立济宁市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全市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评价细则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质量科。济宁市质量评价协会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第九条济宁市质量评价协会设立济宁市企业质量信
用等级评价委员会(简称评价委员会),评价委员会由有关方面负责人和专家库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作为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
第四章评价程序
第十条济宁市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工作原则上按
年度组织开展,根据情况也可按批次开展。
第十一条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遵循企业自愿
的原则,申请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先按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在做出自评结论的基础上,填写《济宁市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并附有关证实性材料,一式两份,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市直企业可直接向市评价委员会申请。各县级局受理后,认真审理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汇总上报市评价委员会,统一进行质量信用等级评价。
第十二条市评价委员会受理后,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材料评审组和现场评审组,分别对材料和现场进行评审打分,评审组专家一般由3~5名组成。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市评价委员会指定。所有评价专家的身份应当
具有公正性,与申请企业有利益关系者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评审组对材料和现场的评价活动应覆盖反映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内容的基本指标及影响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评议指标的全部要素,根据评审情况填写《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评审表》。评审组长对整个评审过程负责。
获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证书在有效期以内的,可免除现场评审。
第十四条市评价委员会对评审组的评审情况进行认
真研究,初定质量信用等级,报领导小组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告。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质量信用等级企业应当不断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提供优质售后服务。
第十六条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企业质量信用状况发生变化的,质量信用等级应当做相应调整。保障企业信息的安全,非依规定程序不得修改、增补、删除企业信息。评审机构工作人员对企业质量信用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可公示的信息外,不得自行向第三者披露。
第十七条企业在申请质量信用等级过程中未如实提供
证明材料的,退回申请,并在两年内不得申报;质量信用等级企业公告后,发现其弄虚作假的,收回其证书并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任何企业不得伪造、转让质量信用等级企业证书、标志,不得擅自扩大质量信用等级企业证书、标志的使用范围。
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后需再次申请。未按规定重新申报的,证书作废,并由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回后交评审机构统一销毁。
第十九条“济宁市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兼并、重组、分立等情况的,企业应重新进行申报和评审。
第二十条“济宁市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在证书在有效期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报市质监局撤销证书并向社会公告,且该企业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1、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
企业;
2、出现重大质量投诉,经核查属实的;
3、出现重大环境污染的企业;
4、出现重大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
5、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
其证书超过有效期的;
6、因违法经营被查处的;
第六章公告和宣传
第二十一条被评为济宁市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名单,由市质监局统一发布。并在市局网站“质量守信”栏目,公布济宁市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名单及其产品。
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用于企业的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
第二十三条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全国质量奖、国家质量奖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必须达到AAA级;申报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必须达到AA级;申报山东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市长质量奖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必须达到A级以上;未获得济宁市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级以上的企业,不予推荐省级质量信用等级评价。
第二十四条济宁市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另行发布。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济宁市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
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键词: 企业信用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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